重庆电信职业学院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20-11-25 09:58 作者:
重庆电信职业学院
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
一、视频监控中心是单位技防设备的控制中枢,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入内。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与使命感,密切注意监控区域内各部位的安全情况,善于发现问题,认真做好值班记录。
二、监控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,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。每天要定时查看视频监控系统各监控区域情况,并做好监控记录。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。
三、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岗值班期间,对所观察到的监控区域内的非正常情况、可疑人物、视频监控图像内发生的事故等要进行详细记录,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,采取必要的措施。
四、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监控中心机房,学院师生、教职员工如因(事)案件需要进入监控中心必须由学院分管领导同意,在保卫处工作人员带领下方可进入。任何个人不得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。
五、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要每天按时打扫监控室内卫生,对监控机柜、显示器等要做到定期擦拭、维护,要求机柜、显示器上不得有灰尘积淀,做好监控室内的防尘、防潮工作,时刻保持室内干净、清洁。
六、严禁在监控室内用餐、饮酒、吸烟以及存放、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,禁止在监控中心室内使用其他无关的电器设备。
七、未经学院分管领导或保卫处许可任何人员或组织不得调阅、拷贝、使用视频监控录像。对监控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,调取时间、调取用途等事项需要进行详细登记。如公安、检察、司法等机关因工作需要,要求调取监控图像,调取人员必须出示工作证件方可调取监控视频、图像等内容。
八、做好视频监控中心的保密工作,妥善保存有关监控数据及资料。未经许可,严禁将数据及硬盘资料带出监控中心或者私用、外借他人,一经发现将予以当事人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。
九、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,故意隐匿,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。不得买卖、散发,非法使用监控图像信息资料。
重庆电信职业学院
安全管理处
2021年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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